日前,國家能源局發布征求《關于解決“煤改氣”“煤改電”等清潔供暖推進過程中有關問題的通知》意見的函(以下簡稱“《征求意見函》”),引發業內熱議。
雙聯市政注意到,《征求意見函》先后3次提及與“煤”相關的內容——在城鎮地區,重點發展清潔燃煤集中供暖,提升城鎮及周邊地區的清潔燃煤集中供暖面積;對仍需使用煤炭取暖的用戶,切實做好潔凈煤供應保障工作;對于偏遠山區等暫不能通過清潔供暖替代散燒煤供暖的,重點利用“潔凈煤+節能環保爐具”等方式替代散燒煤。
“此前雖然也說‘宜煤則煤’,但具體到實施層面,更多還是行業自己呼吁、推廣。這次由國家能源局出面說明,對我們是一個新的機會。”盡管文件尚處征求意見階段,不少煤炭行業人士仍將其看作一大“利好”信號,并為之振奮。
但同時也有反對意見指出,由于清潔煤的界定、排放、產運等實際標準仍不明確,尤其農村地區對此監管難度大,“寧可改氣、改電慢一些,也不宜用煤作為過渡”。
現實狀況究竟如何?圍繞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本報記者進行了采訪。
焦點一:
清潔取暖究竟還能不能用煤?
——有技術、政策等支持,但界定不明也埋下隱患
“我認為,《征求意見函》并沒有叫停煤改氣、煤改電的意思。出現問題、糾正和解決問題,這是正常過程。作為煤炭從業者,我們從來也不反對推行煤改氣、煤改電。對于有條件的地區,改了確實是一件好事。但暫不具備改造條件,或能力涉及不到的地方,沒有必要一味追求任務量。清潔煤取暖也是理想選擇。”在中國煤炭加工利用協會散煤治理分會副會長阮立軍看來,改造值得肯定,但清潔煤的“替代”作用同樣不可否認。
站在技術角度,中國煤炭加工利用協會理事長張紹強也稱,清潔煤“完全沒有問題”。一方面,以燃煤熱電聯產機組和區域鍋爐為主的集中供熱,在超低排放嚴格要求下,足以達到和燒天然氣一樣的標準。另一方面,煤粉工業鍋爐、水煤漿循環流化床,及使用蘭炭、清潔型煤等配合專用爐具的新方式,清潔化水平也比較高。“從污染控制角度來說,煤炭在供暖領域有了質的飛躍,排放起碼比原先降低80%以上,且相關技術仍在繼續進步。”
多位專家還進一步指出,從熱源構成來看,煤炭占比雖有下降、各省結構有所不同,但北方供暖現依然以煤為主。“尤其山東、河北等用煤大省,一時離不開對煤炭的依賴也是不爭事實。比如山東在2018-2020年清潔取暖規劃就明確,全省取暖用能以燃煤為主的現實,除了使用清潔能源替代,也要加快煤炭清潔化利用。”一位業內人士舉例稱。
對此,贊成者有之,反對觀點亦很明確。“究竟什么叫清潔煤?排放有沒有量化標準?由誰監管、如何管好?”一位暖通領域權威專家指出,國家對清潔煤的概念、邊界、排放等均無統一說法,首先就給使用埋下隱患。“如果說城市集中供暖尚可管控,廣大農村散戶在客觀上就難以監管。一旦批量推廣,誰能保證每家爐膛里燒的是散煤還是清潔煤?與其說‘替代’,還不如說清潔煤是地方政府為完成任務,降低要求、沒有辦法的辦法。”
研究農村供暖工作多年的清華大學建筑學院教授楊旭東向記者直言,農村地區需要的是“無煤化”,所謂清潔煤取暖實則做不到。“以生物質采暖爐作為對比,我們研究發現,PM2.5、氮氧化物排放因子比型煤爐分別低了約80%、40%,這樣的路徑才真正適合農村。很多地方總想試錯,不撞南墻不回頭。”
焦點二:
清潔煤的使用狀況到底如何?
——因傳統觀念、用煤指標等制約,推廣屢屢受挫
效果好不好,實踐說了算。
以兗礦集團、中科院過程所聯合開發,中國工程院院士倪維斗、岳光溪,原生態環保部總工程師楊朝飛等專家推薦的“煙煤固硫抑塵型煤+民用解耦爐具”技術為例,專家組認為:與散煤相比,該技術“污染物排放顯著降低、熱效率高、節煤效果明顯,且具有上火快、火力強、安全、便捷、經濟等突出特點”“歷經3年示范應用,技術成熟、設備可靠,減排效果在80%以上”。然而,這樣一項受到多方肯定的技術,從2016年推廣至今,實際總用量也就在2.3萬戶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類似現象在北方比比皆是——多位企業人士向記者坦言,受制于對傳統觀念、用煤指標等政策性約束,以及成本、補貼等經濟性約束,清潔煤推廣、應用長期不暢。根據“中國煤控研究項目散煤治理課題組”(下稱“課題組”)統計,2017年,爐具和型煤生產企業超過一半關停或轉產,華北地區的爐具市場渠道基本停滯。
難在何處?近日山東省發改委牽頭召開的一場清潔型煤取暖示范區建設座談會上,多位地市相關負責人道出了顧慮:“是否能以政府文件的形式,將清潔煤納入清潔取暖改造任務”“今年的推廣指標與往年要求是否銜接,如何統籌考核”“財政補貼時效多久,沒了補貼如何保障推行”……記者從中發現,任務量是基層執行者一致關心的內容。也正是因相關機制尚不明晰,不少人對清潔煤“到底行不行”仍持觀望態度。
另有不只一位業內人士證實,此前“去煤化”呼聲一度較高,受此影響,凡是與“煤”沾邊的產品多受排擠。“在基層看來,改電、改氣更符合趨勢,煤炭即便做到了清潔也不被看好。政策光提‘宜煤則煤’,卻未明確究竟哪些情況宜煤、怎么才能用好煤。說白了,執行者寧可不用也不愿擔風險。”
除傳統觀念,用煤指標也是一個主要制約。記者了解到,由于各地均下達了不同程度的“壓煤”任務,一旦出現新增的煤炭消費量,同樣讓基層政府感到“緊張”“為難”。
“我們曾在某市12個地點嘗試推廣,當地也很認可產品,但就是沒有用煤指標。地方直接表示,如果能夠找到煤炭減量替代的指標就可以使用。”青島某公司相關負責人認為,圍繞取暖剛需用的清潔煤,“指標”問題亟待進一步明確。
焦點三:
可否讓清潔煤更好發揮作用?
——既要注重全過程的清潔化,也要兼顧可持續性
“我們說清潔煤‘干凈’,這是有前提條件的。配什么樣的爐型、采用何種燃燒方式、參照哪些排放標準,甚至物流運輸、監管渠道等各個環節,都需要一套科學的依據。同樣是煤,使用清潔煤取暖和燒散煤完全不同,即便予以推行,也不是一項立竿見影的短期行為。”阮立軍進一步指出,技術過不過關、環保達不達標、成本能不能承受,對清潔煤推廣而言缺一不可。
這一說法,得到中國環科院首席科學家柴發合的贊同。“以蘭炭為例,由于尚無統一定義,國家對其生產工藝、燃燒技術、排放標準及配套爐具等,既沒有明確要求,也無系統性規范。技術監管及準入門檻缺失,易導致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反而造成實際使用的雜亂。如何實現高碳煤的低碳化使用、低污染排放?全過程清潔化值得進一步思考。”
為更好地達標排放,課題組方面建議,可嘗試潔凈燃料與高效清潔燃燒爐具的捆綁銷售機制。“使用潔凈型煤的地區,煤炭統一采購和銷售平臺配套銷售潔凈型煤專用爐具。爐具結構、燃燒方式、熱效率、排放標準等技術性能,須經過相關行業協會和科研院所,及煤炭統購和統銷平臺招標認證。”
同時,課題組建議以區域中心城市為單位,建設統一的型煤原料和產品運中心,并與統購統銷平臺配套,為區域內企業統一提供原料和產品,確保潔凈型煤質量,穩定價格,保供數量,緩解供銷不匹配的嚴重問題。規范運輸車輛,確保潔凈型煤能夠安全、環保地配送到戶。建立標準化的潔凈型煤生產示范工程,確保潔凈型煤生產過程中安全環保,潔凈型煤產品質量標準化和規范化。
此外,多位企業負責人還提出,希望主管部門進一步明確政策,避免散煤返燒“連累”清潔煤的情況。“對于不少老百姓來說,取暖首先講求成本,什么便宜燒什么,因此不排除會出現散煤復燒等情況。可一旦出現排放超標,板子一定打在煤炭身上。由于同是燒煤,屆時很難一家一戶查清誰燒的散煤、誰用的清潔煤,后者極易受到牽連。希望能從源頭杜絕散煤流通,給清潔煤留出更大空間。”一位從業者如是說。